倪可汉:指无权优先处理不信任动议 · “议长违反联邦宪法”

 

(实兆远18日讯)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指出,联邦宪法才是我国的最高法律,而且根据联邦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对国会负责,因此国会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哈伦指他无权优先处理针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是错误、不合逻辑及违背了马来西亚法律的观点。

他发文告指出,若下议院议长的观点成立,那就意味着对首相提呈的不信任动议,永远都不可能在下议院中被表决,那就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是最高法律,以及行政机关必须对国会负责的法律精神了。

不信任议案应成第一事项

也是律师的倪可汉强调,此课题的法律立场非常明确,即针对首相(及其政府)提呈的不信任动议,必须优先列入议会的其他事项。

倪可汉提到,联邦宪法第43条文第4款规定,若首相不再获得下议院多数议员的支持,除非他获得国家元首御准解散国会,否则他必须提呈内阁的总辞。

“我想提醒国会下议院议长,按照惯例,对首相提出的不信任议案,应该成为议会议程上的第一事项,因为国会议员在现任政府,有可能垮台的情况下,讨论议程上的其他事项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就对首相提呈的不信任动议,应被当作是决定政府能否继续执政的重要议案。”

作者 : 陈世传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