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任命的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宗教裁判所来的么?

李建秋 · 2020-09-28 · 来源:李建秋的世界

美国最高法院的权力是位居总统和国会后的最重要的一环,作为三权分立的国家,最高法院某种程度上比总统的影响还要大,法官一旦获得任命,享有终身任期,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特朗普已经连续任命了多名法官,这次作为自由派金斯伯格法官的去世,给了特朗普极好的往最高法院塞法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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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往最高法院塞的人是保守派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简单的说一下她的情况:她有七个孩子,其中有一个是唐氏综合征患儿,有两个领养的海地的孩子,她本人反移民,反堕胎,反同性恋,属于基督教灵恩派,属于右翼极端主义者,原始主义者——-就是把宪法逐字逐句的文本解读,她原本是教授,只有三年的法官经验,现在要成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了。

上面的语句大家应该都很懂,可能对于基督教不太清楚的就是:什么是“灵恩派”?

灵恩派有一个核心就是“圣灵充满”,如果一个人被圣灵充满,那就会产生“神迹”。

说的通俗一点,太平天国时候,杨秀清经常“被天父附身”,突然疯疯癫癫,这就很像灵恩派。

当然信不信随你了,我倒是很想看巴雷特在最高法院表演一次“圣灵充满”。

现在美国自由派已经非常恐惧了,最高法院已经形成6:3的比例,保守派处于绝对优势,女权运动必然会被打压。

巴雷特上台后肯定会重新讨论关于堕胎问题,而且必然会极端化,比如说即便是被强奸怀孕也不允许堕胎。

巴雷特这种以丈夫为尊,希望女性完全服从男性的宗教理念,即便我是一个男性我都无法忍受,这种身为女性反过来迫害女性的人,简直就是女性的叛徒。

另外巴雷特有一些诡异的观点,比如枪支问题,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判决过坎特诉巴尔案,里奇·坎特作为一个重罪犯,本来是不允许持枪的,但是里奇·坎特起诉威斯康辛州,对于规定提出异议,认为其违反第二修正案,地方法院在2018年1月拒绝他的请求,第七巡回法院三名法官以2:1的裁决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

而这个“1”就是巴雷特投的票,她写了长达38页的异议书,论证里奇·坎特是可以拥有枪支的,即便是里奇·坎特的罪名大到不允许行使投票权或者担任陪审团的权利,也必须允许其拥有枪支。

联想起共和党和民主党对于枪支的分歧程度,巴雷特这种观点太符合共和党的胃口了。

  所谓三权分立

我对于美国式三权分立向来是不屑一顾的,原因就在于:整个美国的制度并没有保证三权分立的实行,但凡一个人眼睛不瞎,就应该看到共和党和民主党对于最高法院争夺的激烈程度。

按照美国法律规定,最高法院的法官是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但是如果总统和参议院同属于一个党派,所任命的法官必然是符合该党派胃口的,今天的美国就是如此,最高法院本身是为了作为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制衡者出现的,从现在的情况看,制衡我没看到,政党独大倒是清楚无疑。

实际上从一开始整个制度就设计的有问题,如果权力真的是需要制衡的,那么最高法院的法官就不能是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压根没有绕过行政权和立法权,总统不依赖国会,总统的选举和国会的选举本来就是分别进行的,但是总统和国会却能够决定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选,分的哪门子权?这明显不合理。

实际上类似的不合理制度有很多,举个例子:美联储委员会成员也是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然后对外宣传是:美联储独立于美国行政体系。

都“总统提名”了,怎么可能独立?难道美国总统是傻的吗?从这几年来看,丝毫没看出来美联储有多高的独立性,几乎都是对于总统的政策亦步亦趋,特朗普在推特上炮轰鲍威尔,鲍威尔就降息。

那么我倒是要问一句:如果有一天特朗普推特上炮轰最高法院,那么最高法院会不会按照特朗普的意志去判决?

我知道你会说不会,因为法律规定最高法院是独立的,那么反问一句:按照法律,美联储也是独立的,我怎么没见到鲍威尔有那么高的独立性呢?

巴雷特的上台直接导致美国会采取1787年制定的宪法,以逐字逐句解释的方式,来适应2020年的美国,是不是都不需要我说了,1787年是清高宗乾隆五十二年,和今天的美国差距多大,不用说也知道了。

巴雷特才48岁,而她接任的金斯伯格去世的时候是87岁,如果巴雷特也能活到87岁,则她要在最高法院呆39年。

而难道今天美国女性年轻人,会忍受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压制自己一直到老死吗?

真是不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