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学生入禀法庭要求司法检讨 促教育部取消爪夷文法课

多米尼格在法庭外接受媒体采访。(图:透视大马)
一名10岁小学生与其律师入禀法庭,要求司法检讨教育部强制小学四年级马来文课本中加入爪夷文书法艺术的决定。

根据该名小学生的代表律师多米尼格王(译音,Dominique Ng)说,他们已经入禀法庭要求司法检讨,并要求教育部取消在小四马来文可本中纳入爪夷文书法艺术的决定。

律师指称,教育局强制学生学习爪夷文书法是违反联邦宪法第12(3)条款。

宪法第12(3)条款阐明,除了本人意外,任何人不得被要求接受或参加任何宗教仪式或祈祷活动。

律师指出,爪夷文是伊斯兰书法。

法庭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译音,Alexander Siew)要求答辩人,即来自总检察署代表洁西卡李(Jessica Lee)在10月5日提呈书面回复。

法庭择定10月7日聆审。

多米尼格在法庭外告诉媒体,学习爪夷文书法是剥夺个人的权利。

“我们并不反对爪夷文,但这是对一个人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侵犯。”

他强调,如果学习是爪夷文书法列为选修课,不会有问题,但是纳入课程,使得学生必须掌握爪夷文,这就是问题。

洁西卡李则向法庭申请撤销这份入禀诉讼,因为有效期限已过。

在政府于1月2日作出决定后,必须在3个月内提呈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2日。

不过,多米尼格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的行动限制令影响司法程序,因此在疫情后再度向法庭申请司法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