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1MDB案赔偿缩水 林冠英质问首相是否轻纵

 

(吉隆坡26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促请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向公众保证,没有“卖空”国人,或允许高盛集团从我国史上最大的金融丑闻之一,即涉及504亿令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中轻易脱身。

他发文告说,慕尤丁日前指高盛集团同意向我国政府支付39亿美元(约166亿令吉)和解金,就1MDB案达成和解,但这和解却留下一道悬而未决的重要问题。

 

“当高盛的两名高管被美国当局提控,我国也对高盛提出17项刑事诉讼时,我们针对高盛在1MDB案是索偿75亿美元,而慕尤丁的做法是否让高盛得以轻易脱身?”

林冠英说,时任希盟政府向高盛索偿75亿美元,用以弥补由高盛安排的3批10年、价值65亿美元的债券。这些债券由大马政府担保,其年利率也高于市场利率,而索偿的75亿美元中的另10亿美元,则是用以支付债券迄今所产生的利息。

他认为,首相需厘清,在大马政府提出75亿美元赔偿要求中,高盛只支付了25亿美元(约106亿6000万令吉)现金,其余14亿美元(约60亿令吉),并非由高盛支付,而是通过美国司法部进行资产回收,取回由1MDB付费但被盗用的资产。换句话说,高盛只支付了25亿美元现金。

 

“若高盛愿意弥补剩余价值40亿美元的被盗资产,而不是14亿美元而已,那大马政府就有理据以65亿美元解决此案,从而放弃额外要求那10亿美元有关服务和利息的赔偿。”

他说,政府接受39亿美元而放弃75亿美元的赔偿,此举是在忽略1MDB沉重的债务负担。

“由政府担保的1MDB未偿债务是317亿令吉,若加上其到2038年需支付的利息,债务总额会增至415亿令吉。这笔数额还不包括政府已偿还的89亿令吉。这意味着我国需为1MDB承担的总成本(包括利息),高达504亿令吉。

 

“高盛只支付25亿美元,就解决了我国针对该集团提出的赔偿和刑事诉讼。即使我国无法完全取得75亿美元赔偿,但高盛至少应为该集团发行的3批债券负责任而赔偿6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