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限制令前就接受纪委会要求写解释信,我在3个星期前回函,现在等待结果。”
他告诉《透视大马》,现阶段他不能履行党职职权,不能以党的身份出席活动。
熟悉蔡添强的人都知道,他是人民公正党创立初期7名发起人之一,多年来为“烈火莫熄”无不是站在斗争最前线。随着阿兹敏被开除后携10名议员出走,蔡添强并没有追随,依然坚持留在公正党。在希望联盟政府崩盘后,蔡添强还遭党内人士羞辱和怒打,被党员责骂叛徒,但他依然保持沉默。
蔡添强在面对公正党纪委会调查,最终可能有两个结果,即接受蔡添强的解释,可恢复原职继续担任副主席,另一个情况是不接受解释,开除他。如今的蔡添强在党内是“动弹不得”,不能以党名义出席活动,即使现在举行全国大选,他不能获得党推荐成为候选人,可说是变相“冻结”党籍。
蔡添强受询时坚持本身不会退党,不过,他也不能了无期限等待,所以转向参与公民运动。
他计划与一班志同道合的同僚再一次为民服务,帮助贫困及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人。
“人民已经对政治斗争感到厌倦,特别是政党内的斗争,我没有打算要去加入其他政党,我反而希望参与公民运动。我会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积极协助有需要的人,特别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低收入群。”
早在1997年,蔡添强积极参与人权组织的活动,与不少社运分子筹组劳工资料中心;1998年,安华肛交案后,他成为非政府组织人民民主阵线主席,之后还加入公正党担任副主席。
在那个时候的街头示威活动上,蔡添强是“常客”,有街头斗士之称,也因为这样常被逮捕并被控上庭。
2012年的净选盟3.0集会,当时参与集会的蔡添强被警方逮捕,送往警察训练中心(Pulapol)扣留。控状指出,蔡添强在4月29日凌晨2点半在警察训练中心,没有根据警官拉惹古柏副警监的指示离开禁区,因此抵触1959年禁区法令第4(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7条文下判刑。地庭在2014年1月23日裁定他有罪,并判他监禁1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
蔡添强原本提出上诉,但在2017年9月29日上诉庭开审前忽然撤销其上诉,即时入狱1个月。
问及蔡添强为何不加入其他多元政党时,蔡添强坚决的说:“没有这个打算。”
“现阶段,我认为自己最好是延续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无关政党的公益活动。我看到很多人因为疫情失去工作,面对经济问题,我和党员讨论后认为可以组非政府组织来贡献一份力量。”
“我也不知道纪律委员会的结果要拖多久,公正党已经予人感觉沉迷在政治斗争,人民感到厌烦。不如我们主动积极去帮助人民。成立非政府组织后,可以更有组织性的去帮助其他人,我会在开斋节后宣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