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丁贤·罚款1000令吉背后的思维

 

副卫生部长和州行政议员,双双被控,认罪后各被罚款1000令吉。

民间反应两极。

有人叫好;认为政府没有掩盖和包庇两名高官,体现法治精神,彰显了行动管制令的执行力,也树立了新政府的形象。

也有人说差;认为惩罚太轻,罚款1000令吉之外,应该要判他们坐牢;而且,政府没有革除他们的职位,难以服众。也有人怀疑是否得到atas特别“照顾”,草草了事,并且指这会打击行动管制令的执行。

不要奇怪,这就是马来西亚。很多时候,两极的支持和反对,是依政治立场来区分,而不是按照道理和逻辑来判断。如果你喜欢这个政府,它的做法就是对的,毋庸置疑;但是,如果你讨厌这个政府,那它的一切都是错的,即使做法没错,动机总有问题吧!

这两种态度,在健康社会都是有问题的。没有经过常识和理性推论,只凭喜恶和感性就位的群众,会失去是非和正义价值,让社会更加分裂和混乱。

回到两名高官的事件,倒是可以成为一个案例,让人们学习如何以独立的思维和理性的态度来看待,而不沦为只是人们的喜恶感受。

以个别事件来说,我认为政府的态度,警方调查,检控方式,乃至法庭的判决,基本上是正确的。

政府没有压下事件,让警方介入调查,而检方依照调查报告进行提控,而最后推事庭根据相关法令作出判决;这个过程,符合了法治原则。

有人认为1000令吉罚款太轻了。但是,1000令吉是最高罚款额,而且,许多不遵守管制而被提控者,也被罚这个数目。

(违反行管令,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至于没有被判坐牢,推事表示,两人是初犯,而且他们是完成巡视工作后,派送食物并和民众聚餐,虽然违法,但出发点是善意的,还不至于要坐牢。

而两人官职没有被革除,或许也是考量他们的出发点没有恶意。我之前写的纽西兰卫生部长克拉克,他违反居家令不是公务,而是一次到郊外度假,另一次到海边散步运动,然而,总理并没有将他革职,而是降低他在内阁的排名。

然而,尽管对副部长和行政议员事件的处理,可以通过检验;但是,整体上,处理一些其它的事件,却还是有毛病和疏漏。

雪州一名单亲妈妈,被控违反管制令,遭控上庭,推事判坐牢30天。

到目前,真相还有待厘清。她自称是到公寓楼下的杂货店购物而被捕;警方则指她和几名印尼人在公园溜达而逮捕她。

而根据她的说法,和她一起被提控的其他人,只是罚款1000令吉,没有坐牢。

违反行管令,就应该被惩罚,只是,既使和印尼人在公园溜达,社会观感不佳,但违反同样法令,惩罚的程度也必须是同等的。

换句话说,同样犯下行管令,不能罚张三1000令吉,却罚李四坐牢30天;罚款固然让人心痛,但是,监禁却是一生阴影。

单亲妈妈是弱势群体,应该获得多一点体谅和关怀,司法不但要公平对待,也要保护她的人权和尊严。

单亲妈妈已经提出上诉,届时事件也会明朗化,让法院审判,也让社会公评。

相对的讽刺现象,是前副首相扎希的女儿,在行管令期间前往两个政府部门,拜访部长和副部长,而且和丈夫一起到超市购物。

彷佛怕人不知,她还把行踪和照片放上脸书,昭告大众。当网民置疑和指责她违反行管令,她还挑战大家报警检举她。

如今警方已经进行调查,人们就等待当局是否以同等方式,予以提控和审讯。

而登嘉楼大臣三苏里率团拜访前大臣阿末赛益的事件,警方调查之后,检方不予提控。为什么会达致不提控的决定,有关方面也必须交待。

行管令的力道,政府的公信力,国家的法治能力,往往就是通过处理这些不同的事件而建立,或损坏。

作者 : 郑丁贤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04-29